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

光華國小-兒童權利導覽

 

課程名稱

光華國小-兒童權利導覽

授課時間

50分鐘

教學對象

國小3~6年級

授課時間

120分鐘

教學對象

一般成人(故事志工)

授課講師

林以琳

課程理念

1.      對許多大人來說,兒童權利,是一個陌生的概念。百年來,兒童權利是如何搭上人權列車的?在這個世紀又有哪些劃時代的的新推展?大人和小孩都應該好好來認識這個即將影響人類未來的概念。

2.      認識兒童權利之父-柯札克的生平及思想(兒童人權倡議者,也是實踐兒童權利的先驅者),學習其典範和精神。

3.       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》的重要內容,例如,被愛、自主發展、參與、受保護…等權利,幫助成人與小孩認識「兒童權」的重要性。

課程目標

1.      [兒童權利知多少?] 認識兒童權利公約的演變

2.      認識[兒童權利之父柯札克的生平及思想

3.      認識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和兒童四權的重要內容

教學步驟

(兒童版)

I.        兒童權利公約海報導覽

A.      海報朗讀1.    帶孩子逐一朗讀每張海報  2.     簡單解說海報內容的相關權利

B.      公約簡介

1.      兒童權利公約小檔案

a.      1989 11 20 日,聯合國通過「兒童權利公約」,並對各簽約國具有法令的約束力。目前共有193個國家成為簽約國,為目前世界上最多國家簽署的人權公約。

b.      同時訂定每年的1120<國際兒童人權日>

      公約的歷史演變:宣言與公約都源於兩次世界大戰後,大人對兒童權利的深切反思而訂定

c.       一戰(1914-1918)1924926日,國際聯盟通過「日內瓦兒童權利宣言」。大人意識到戰爭中兒童所受到的巨大傷害,會影響人類的未來。主旨在於:給兒童最好的東西

d.      二戰(1939-1945)19591120日,聯合國通過「兒童權利宣言」此宣言係根據聯合國憲章與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的原則與精神訂定,強調基本人權和人性尊嚴的重要性,任何一個人皆不應受到各種差別待遇,有一切平等的權利與自由。兒童權利宣言首先將兒童定位為權利的主體,呼應了世界人權宣言中的規定。

2.      30年後的兒童權利公約,增加了兒童的進步性權利--「參與權」(12-15):兒童不再只是被保護的對象,而是行使權利的主體

II.      兒童四權與兒童拳

A.      目標:讓孩子認識兒童四權:生存權 受保護權 發展權 參與權

B.      兒童拳--大家來猜兒童拳,帶孩子一起唸口訣與做動作

C.      兩人一組玩兒童拳

III.    繪本共讀

A.     《好心的國王》目標認識兒童權利之父柯札克

1.      小時家庭富裕,他常用積木建造自己的理想王國,在那裡只要有小孩受到不公平對待,他一定會挺身捍衛。

2.      在學校被迫講俄文,如果犯一點點錯小孩就會受到嚴厲處罰,甚至被打。沒有人質疑這樣的對待,只有柯札克心裡想:那是不對的。

3.      小時和爸爸散步,看到最貧窮小孩的艱難處境。後來長大常帶食物去幫助窮苦小孩,想改善小孩的生活的理念,一直不變。

4.      當醫生,在戰時當軍醫,也救治被戰爭波及的孩子。三十歲出頭,已成為小兒科醫生、作家、兒童權利擁護者。

5.      籌設孤兒院並實踐兒童權利:孤兒之家、我們的家

A讓孩子自治,有議會和法庭,大人小孩都要遵守,法庭最高原則是寬恕。

B發行報紙,大家都可以投稿。C新來的孩子,由大孩子照顧,大的帶小的,學會愛與尊重。

D注重健康:定期身體檢查。E說睡前故事給孩子聽,一起玩遊戲,做針線、木工

F到鄉間度假,認為運動和學習一樣重要

6.      進入猶太區,為孩子奔走找食物、金錢、藥物、木材取暖   7. 走向死亡

8.      重要貢獻:兒童權利公約是以柯札克對兒童權利的理念為基礎,來訂定的

B.      《不可以》:目標讓孩子知道自己有改變世界的力量

IV.   兒童權利活動

A.     公約票選:選出你認為最重要的公約

B.      我要參與!:請寫出,你覺得小孩可以怎樣參與家庭、學校與社會的事務?

C.      宣傳12/14小小公民營活動:鼓勵參加,可更進一步了解世界各地的孩子如何參與社會,也試著了解新莊在地的議題並親身參與,尋找改變的可能。營隊結束後,能成為小小公民種子喔~

 

教學步驟

(成人版)

I.      兒童權利新觀念—公約

A.     公約反映現代社會對兒童的新觀念:兒童既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,也不是一個只受供給而無法自立的無助者。

B.     兒童是人類社會的一份子,更是自我權利的主體。將兒童視為一獨立的個體,是社區與家庭中的成員,且擁有適合他們年齡與發展階段的一切權利與責任。

C.     兒童觀的改變:兒童由被保護的對象與享受權利的主體,進一步成為行使權利的主體

D.     公約3RRights: 是每個人都應擁有的Respect: 建立在大人小孩互相的尊重上

Respnsibility: 自己擁有權利,在行使權利上也有相應的責任,需保護他人的權利

 

兒童參與權的基礎

A.      兒童是未來的主人翁?現在就是未來

B.      「相信兒童」

兒童學研究,為我們帶來對兒童的理解,揭示主權在童的重要基礎。      

C.      新童年社會學中的兒童:兒童是具有積極建構能力的社會成員

20 世紀70年代,新童年社會學的興起,在社會學領域中掀起了童年問題研究的熱潮。 它“是在批判傳統社會化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,否認僅僅把童年看作一種生物學事實,否認兒童的消極地位,提倡把童年作為一種具有積極建構意義的社會現象加以研究。 [9]它提倡讓兒童作為積極的社會成員,參與知識的建構過程和童年的日常生活。

D.     發展心理學中的兒童:嬰兒就具備以他人為中心、與人互動的能力,不是被動的接受者,有能力積極建構自己活在這個世界的意義。

以往我們對兒童的看法大多是建立在佛洛德與皮亞傑的理論之上的,認為兒童是脆弱的,依賴成人的,以自我為中心的。現在,許多實證研究證實,與成年人相比,年幼兒童確實易受傷害,但並不像我們以往認為的那樣脆弱。與皮亞傑所描述的幼兒以自我為中心的形象大相徑庭,新近的研究表明,嬰兒從很早開始就具備了以他人為中心的能力。正是因為具備這種能力,所以年幼兒童可以通過模仿學習與他人互動。

兒童是積極的參與者,從出生開始,就積極參與社會交往,並積極建構自己生活在這個世界的意義。兒童對現實的理解是通過他們對自我存在的環境的認識來形成的。

兒童(包含年幼兒童)不是被動的接受者,而是以自己獨特的方式積極加入家庭或學校這個集體中來的。和年齡較大的兒童相比,年幼兒童更擅長用身體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意願。

 

◎兒童權利新觀念

 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(1989)

  兒童觀的改變:兒童由被保護的對象與享有權利的主體,進一步成為行使權利的主體。世界兒童日:1120

  權利是什麼?

  權利 / 需要 / 想要 有什麼不同?

  兒童權利,是兒童與生俱來的要求,也是身心健康成長的基本需要

  權利是一種要求,每個人都應該尊重、保護、成全

  公約中的3R 

rights /respect /responsibility

 

  兒童四權

  你覺得自己最缺乏的權利是什麼?

  我的參與權經驗分享

  最高階的參與是……?

  兒童自己想自己做,大人不必參與

  兒童提出想做的,並以主人身份邀大人一同做決定

 

教學評量

1.口語評量:

2.高層次紙筆測驗:

注意事項

 

◎兒童參與權8階梯

第一個階梯(操縱):兒童所做的、所說的都是成人要他們做的。兒童並不真正理解他們所說的、所做的事情的意義。

第二個階梯(裝飾):兒童唱歌、跳舞、穿漂亮衣服等等,但他們不明白這些事項的意義。

第三個階梯(象徵性地表達):兒童可能會被問到他們有什麼想法,但是幾乎沒有他們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。

第四個階梯(指派給兒童,但還能告知兒童):成人決定一些有關兒童的事項,但成人讓兒童瞭解他們為什麼要做這些事情。

第五個階梯(成人與兒童商量,並告訴兒童):成人設計了有關兒童的事項,但成人向兒童徵求意見,並嚴肅地對待兒童的意見。

第六個階梯(成人提出的,與兒童一起作決定的):成人提出一些事項,但與兒童一起作決定。

第七個階梯(兒童提出的,但成人並不干涉):兒童提出一些事項,但成人並不干涉。

第八個階梯(兒童提出的並與成人一起做出決定):兒童自己提出一些事項,

並與成人一起作決定。

教學省思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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